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提案的增加、否決或變更。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行”)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或“會議”)于2024年1月15日15:00在珠海市九洲大道東1346號珠海華潤銀行大廈3樓301會議室召開。本行董事會負責召集本次會議,董事長宗少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經全體董事推舉由董事徐昱華先生主持本次會議。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計9席,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98.7892%,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為8,429,945,850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98.7892%。本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見證律師和其他有關人士列席了會議。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對所有議案進行了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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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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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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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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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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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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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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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數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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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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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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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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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一、關于選舉錢曦先生為本行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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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9,9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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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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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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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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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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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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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二、關于修訂《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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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9,9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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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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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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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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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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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議案均獲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其授權代表)所持表決權全票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江蘇世紀同仁(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二)江蘇世紀同仁(上海)律師事務所關于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