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同業投資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資產支持證券、特定目的載體、信貸流轉資產、券商收益憑證等。
一、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業務
指發起人將具有可預測現金流的資產出售給特定的機構,以該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發行證券,我行對證券進行投資。
二、特定目的載體投資業務
指我行投資各類持牌金融機構依法合規以公募或私募形式發行的各類資管產品,包括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
三、信貸流轉資產投資業務
指我行通過信貸資產流轉平臺等渠道進行信貸流轉資產投資。
四、券商收益憑證投資業務
指我行投資由證券公司發行的、約定本金和收益的償付與特定標的掛鉤的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