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定義
現貨貨押是指客戶將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擁有的、我行認可的貨物抵(質)押予我行,我行委托第三方倉儲監管公司對抵(質)押物進行監管,并據此給予客戶一定比例的融資業務。現貨貨押業務根據操作流程的不同分為靜態模式、動態定額控貨模式、動態核定庫存模式。
現貨靜態模式是指我行對貨押業務項下企業抵/質押的現貨商品實行監管,企業提貨時必須打款贖貨,不允許以貨換貨。
動態定額控貨模式是指我行核定貨物總量,任何貨物的出庫或以貨換貨監管方均需憑我行書面指示方可進行操作。
動態核定庫存模式是指我行對于企業抵/質押的現貨商品核定最低限額,限額以上的商品出庫可不經我行書面指示由我行委托監管方進行控制。
二、產品特點
(一) 客戶在沒有其他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可憑有效存貨申請融資;
(二) 動態模式下,客戶可以采用以貨換貨的方式提取貨物,不影響客戶的正常經營;
(三) 動態核定庫存模式下,在我行核定最低限額以上的商品提貨,客戶可直接向監管方申請,無需我行審批,最大限度簡化了提貨的流程,提高了提貨的效率。
三、適用對象
(一) 從事大宗原材料、基礎產品或品牌商品的經銷或生產,現貨庫存占壓大量流動資金的客戶;
(二) 具有穩定的存貨余額,存在持續貨物采購的客戶;
(三) 庫存穩定、貨物品種較為一致的客戶。
四、業務流程
五、提交資料
(一) 授信客戶:
1.《動產監管協議》;
2.《抵\質押合同》
3.《貿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運單、入庫單等相關貨權資料
(二) 監管方:
1.《監管意見書》
2.《項目監管方案》
3.《動產監管協議》
4.《場地租賃協議》或其他能保障監管方對監管場地使用權的類似協議(輸出監管模式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