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簡介
協議存款是指商業銀行法人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保險公司法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辦理的期限為五年以上(不含五年)、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結息和付息方式等由雙方協商確定的存款。
二、產品功能
本行協議存款業務可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保險公司法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等同業客戶豐富資金運用渠道、提高資金運用收益。
三、產品特點與優勢
(一)存款人為特定的單位;
(二)存款起點高,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三)存款期限長,最低不能低于5年;
(四)利率及付息方式靈活,由雙方協定利率及利息的支付方式。
四、適用客戶
(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二)保險公司法人;
(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四)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特指目前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全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改革試點的地區)。
五、辦理流程
(一)協議存款的存款協議書只能由協議存款單位與華潤銀行總行簽訂;
(二)郵政儲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及其分支機構可與華潤銀行的各分行洽談存款協議,并報總行審批;
(三)總行同意接受單位協議存款后,由總行與單位簽訂總對總協議書;
(四)總對總協議書簽訂后,存款單位辦理存款入賬手續,分行辦理存款業務手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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